北海市公安局是北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,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。市辖区设公安分局,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。北海市公安局内设16个科(室、所)、10个支队(含2个武警现役编制支队)、政治部(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)、纪律检查委员会(监察室)、3个公安分局、14个派出所。2017年11月18日,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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